来自斯威登堡的著作

 

白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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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 1

启示录19章,关于圣言及其灵义或内义的细节,摘自《天堂的奥秘》

目录

圣言及其灵义或内义 (1-5)

圣言的必要及卓越 (6)

受启者外,圣言无可理解 (7)

凭借圣言而来的教义外,圣言无可理解 (8)

圣言里有灵义,被称为内义 (9)

圣言内义特为天使所设,也为世人所设 (10)

圣言内义或灵义里,有无尽奥秘 (11)

圣言以对应写成,因而作以表征 (12)

圣言的字义或外义 (13)

主是圣言 (14)

圣言之书 (15)

那些与圣言作对的人 (16)

关于圣言的进一步细节 (17)

脚注:

1. This work was originally published in Latin. It's been translated into many languages. One English translation uses this title, "The White Horse in Revelation 19, with Particulars respecting the Word and Its Spiritual or Internal Sense, Extracted from Arcana Coelestia". This Chinese translation is provided by SwedenborgStudy.org, 2019.12. 史威登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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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our friends at swedenborgwork.com for their permission to use this translation on the New Christian Bible Study site. ( 衷心感谢”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许可我们使用该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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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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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马

《启示录》19章中所论及的

在《启示录》中,以下话语论到圣言的属灵意义或内在意义:

我观看,见天开了。 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他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 他的眼睛如火焰,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 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上帝之道。 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他。 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非出于内在意义来思考这些话,没有人能对这些表述的每一细节所涉及的意义有清晰的概念。 很明显,每个具体的表达皆为某种表征与象征:正如启示录此处所说的“天开了”;有一匹“白马”;有一位“骑在马上的”;“他的眼睛如火焰”;“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他有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他”;“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他衣服和大腿上他有名写着”。 这里所描述的是“圣言“(译者注:Word,主的话语,道,也就是圣言),主就是圣言,这一点说得清楚;因为这里说“他的名称为上帝之道”;然后又说“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从每个具体表达的内在意义,可以看出这些话乃是从灵义或内义方面来描述圣言。

“天开了”象征性表示可以看见圣言的内在意义了,在天上如此,在地上对那些天向他们打开的人来说也是如此。

“白马”象征对圣经内在事物的悟解,接下来会详细解释。

“骑在马上的”于圣言,象征主,因而也就是圣言,这一点表达得清楚,因为这里说“他的名称为上帝之道”;出于良善,他被称为“诚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出于真理,称他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是公义。

“他的眼睛如火焰”象征神性真理来自神性之爱的良善。

“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象征属于信的一切良善与真理。

“有写着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象征圣言内在意义的性质,除了他自己和他所揭示的那些人,无人知晓。

“他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象征字面意义的圣言,已被残暴对待。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他”象征那些从内在层面理解圣言的人。

“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象征同样的人,在由善而来的真理中。

“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象征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属性。 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所表达的内容中,可以看出此处乃是预言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开启;那时将要发生何事也有所描述(启示录19:17-21)。 这些话语具体的象征意义,在此没必要一一列明,可参阅《天堂的奥秘》中的详细解读,主是圣言,因为他是神性真理(天國的奧秘2533, 2803, 2884, 5272, 7835)。 圣言是神性真理(天國的奧秘4692, 5075, 9987)。 因为主是公义,所以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因着他自己的能力而拯救人类,他因而被称为“公义”(天國的奧秘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 此“公义”就是单单属于主的功德(天國的奧秘9715, 9979)。

“他的眼睛如火焰”象征神性真理来自他神性之爱的良善,因为“眼睛”象征理解力,还象征信仰的真理(天國的奧秘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火焰”象征爱之善(天國的奧秘 934, 4906, 5215, 6314, 6832);“他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象征信仰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天國的奧秘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 "有写着的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象征圣言在内在意义中的性质,除了他自己和他所揭示的那些人,无人知晓,因为“名字”象征事物的性质(天國的奧秘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象征字面意义中的圣经,已被残暴对待,因为“衣服”象征真理,真理如衣服遮盖良善(天國的奧秘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特别是以最外在形式体现的真理,文面意义中的圣言便是如此(天國的奧秘5248, 6918, 9158, 9212);“血”象征以伪谬对真理所施的暴行(天國的奧秘374, 1005, 4735, 5476, 9127)。

“骑着白马跟随他的天上的众军”象征那些从内在层面理解圣言的人,因为“众军”象征那些在天上和教会内的真理和良善中的人(天國的奧秘3448, 7236, 7988, 8019)。

“马”象征理解力(天國的奧秘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18)。

“白”象征天上光明之中的真理,因而象征内在的真理(天國的奧秘3301, 3993, 4007, 5319);“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象征同样的人,在由善而来的真理中,因为“细麻”或“麻”象征从属天源头来的真理,也就是从良善而来的真理(天國的奧秘5319, 9469)。

“在他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象征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属性,因为如上所述,“衣服“象征真理,“名字”象征事物的性质,“大腿”象征爱之善(天國的奧秘3021, 4277, 4280, 9961, 10485)。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象征主;就神性真理而言,主被称为“王”(天國的奧秘3009, 5068, 6148)。 就神性良善而言,他被称为“主”(天國的奧秘4973, 9167, 9194)。 由以上这些事情,可见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中的性质,圣言中没有一个词语的内在不象征某种属灵事物,也就是天上和教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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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天的奥秘#6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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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2. “从荆棘中间的火焰里” 表存在于真正的记忆知识, 或记忆知识的真理中的神之爱. 这从 “火焰” 和 “荆棘” 的含义清楚可知: “火焰” 是指神的爱, 如下文所述; “荆棘” 是指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 “荆棘” 之所以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 是因为各种小灌木表示记忆知识, 而树木类的大灌木表示真正的知识或认知和觉知. “荆棘” 因开花结果而表示真正的记忆知识, 或记忆知识的真理. 教会所拥有的真正记忆知识, 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无非是字义上的圣言, 以及存在于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的一切代表形式和有意义的符号. 就其外在形式而言, 这些真理被称为真正的记忆知识, 或记忆知识的真理; 但就其内在形式而言, 它们是属灵真理. 不过, 就其内在形式, 也就是属灵形式而言, 真理无法显现给雅各的后代, 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 根本不想知道任何内在事物; 因此, 主在荆棘里显现; 事实上, 当主显现时, 祂是照着这个人的品质显现, 因为人只能照自己的品质接受神性. 所以, 当主在西乃山上显现时, 在那百姓看来, 祂如同火焰, 直烧到天心, 并有昏黑, 密云和幽暗 (申命记 4:11; 5:22-25; 出埃及记 19:18). 如果在山下观看的百姓不是这种品质, 那么祂就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显现. 因为那百姓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 所以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 经上说, 他 “进入云中” (出埃及记 24:2, 18; 34:5). “云” 表示圣言的外在 (参看创世记 18章序言; 4060, 4391, 5922, 6343末尾节); 因此, “云” 也是所看到的外在形式上的教会的代表.

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主向那些住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太阳, 这太阳发出无法形容的光芒, 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 主向那些住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显为一轮月亮, 因为住在那里的天使以较为遥远和模糊的方式处于对主之爱; 事实上, 他们处于对邻之爱. 但在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 主既不显为一轮太阳, 也不显为一轮月亮, 只显为一种光, 这光远远比世上的明亮得多. 主因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 故只能向住在地狱的人显为乌云和漆黑. 因为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一照到地狱, 那里就产生幽暗和漆黑. 由此可见, 主之所以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 是因为这适合他接受主的方式. 由于雅各的后代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 所以主在荆棘中向摩西显现, 当摩西上西乃山亲近主时, 主在云中向他显现.

“火焰” 之所以表示神的爱, 是因为就其起源而言, 爱无非是从显为太阳的主而来的火和火焰. 正是这太阳的火或火焰将生命的存在赋予每个人; 正是赋予生命的火使人的内层充满热; 这一点从爱可以看出来, 因为随着爱在人里面增长, 他会逐渐变得温暖; 随着爱消退, 他会逐渐变得冷淡. 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在异象中显现时, 祂显为火和火焰, 如以西结书:

至于四活物 (就是基路伯) 的形像, 就如烧着的火炭, 如火把的形状; 火在活物中间来回移动, 如火的光辉, 从火中发出闪电. 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 仿佛蓝宝石的形状; 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仿佛在其上的人的形状. 我从祂腰和腰以上的形像见有烧煤的形状; 里面周围仿佛都有火的形状; 又从祂腰和腰以下见有仿佛火的形像, 周围也有光辉. (以西结书 1:13, 26-27)

无人能否认, 这个异象的所有细节都是代表某种神性之物的符号; 但若不知道 “基路伯”, “如火把形状的烧着火炭”, “宝座”, “其上的人的形状”, “上下有火的形像的腰和火的光辉” 分别表示什么, 就不可能知道包含在所有这些细节里面的神圣秘密. “基路伯” 是指主的眷顾 (Lord's Providence, 参看308); “宝座” 是指天堂, 准确地说, 是指从主发出的, 形成天堂的神性真理 (5313节). “宝座上的人的形状” 明显是指主的神性人身; “腰” 是指婚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一切天堂之爱 (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 这爱由 “仿佛有火的形状的烧煤形状, 周围也有光辉” 来代表.

但以理书:

我观看, 直到宝座设立, 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 祂的衣服洁白如雪, 头发如纯净的羊毛, 宝座乃火焰, 其轮乃烧着的烈火. 从祂面前有火河发出, 流出来. (但以理书 7:9-10)

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这个异象中也显为火焰. 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眼睛如火焰. (启示录 19:12)

“骑在白马上的” 是指圣言方面的主, 这在经文 (19:13, 16) 中明确说明了; 因此, “火焰” 是指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 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 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 身穿长衣, 直垂到脚. 祂的头与发皆白, 如白羊毛, 如雪, 眼目如同火焰. (启示录 1:13-14)

此处 “如同火焰的眼睛” 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火焰” 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 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像火焰落下. (诗篇 29:7)

“耶和华的声音” 是指神性真理. 为了能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百姓被吩咐要用精金做一个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 把它放在会幕内陈设饼的桌子旁, 要在耶和华面前常点这灯 (出埃及记 25:31至末尾; 37:17-24; 40:24, 25; 利未记 24:4; 民数记 8:2; 撒迦利亚书 4:2). 带有七个灯盏的灯台代表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

为了还能代表神性良善本身, 他们被吩咐坛上要不断烧着火:

火要在坛上烧着, 不可熄灭; 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 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 不可熄灭. (利未记 6:12-13)

古人熟知火代表神性之爱,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这种代表从古教会传播到遥远的偶像崇拜的民族; 如众所周知的, 他们设立了一种永不熄灭的圣火, 并交由处女来守卫, 这些处女被称为维斯塔贞女.

在反面意义上, “火和火焰” 表示污秽的爱, 如对报复, 残忍, 仇恨, 奸淫的爱, 并且一般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 这也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就足够了:

看哪, 他们必像碎秸, 火必要焚烧他们; 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 再没有炭火取暖, 也不能再坐在炉火面前! (以赛亚书 47:14)

以西结书:

看哪, 我要在你那里点火, 烧灭你中间的一切绿树和一切枯树; 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 从南到北, 人的脸面都被烧焦. (以西结书 20:47)

“火” 和 “火焰” 表示对邪恶和虚假的

贪欲, 这些贪欲灭绝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 教会由此变得荒凉.

路加福音:

财主对亚伯拉罕说, 我祖亚伯拉罕哪, 可怜我吧! 打发拉撒路来, 用指头尖蘸点水, 凉凉我的舌头, 因为我在这火焰里受折磨. (路加福音 16:24)

不知道人的生命之火来自一个不同源头, 只知道它来自火元素的人, 不可能知道别的, 只是以为 “地狱之火” 是指诸如世上所见的那种火. 然而, 在圣言中, 所指的并不是这后一种火, 而是指爱之火, 因而是指人的生命之火, 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 当这火进入那些专注于与它相反的事物之人中间时, 它就转化为恶欲之火; 如前所述, 这些恶欲就是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涌出的报复, 仇恨和残忍的欲望. 这就是折磨那些沦落地狱之人的火, 因为当加在他们恶欲上的约束放松时, 他们就马上互相攻击, 以一种可怕, 难以启齿的方式彼此折磨. 因为人人都渴望至高无上的权力, 想利用或秘密或公开的手段从别人那里夺走属于他的东西. 当双方都有这种欲望时, 致命的仇恨就会在群体里面发展起来; 这些仇恨会导致野蛮行为的发生, 尤其利用巫术和幻觉如此行; 这些手段不计其数, 完全不为世人所知.

那些不信属灵事物存在的人, 尤其敬拜自然的人, 根本不可能被引导相信在生物里面构成内在生命本身的热来自其它源头, 而非这个世界的热. 因为他们不可能知道, 更不会承认有一种天火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 这火是纯粹的爱. 因此, 他们不可能知道存在于圣言中的无数事物, 而在圣言中, 这火并不是指其它的火; 他们也不可能知道人里面的无数事物, 而人是一个接受这火的被造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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